——新余礦業在紀檢干部中開展警示教育活動
日前,中央紀委對山西省紀委原常務副書記楊森林、山西省監察廳原廳長謝克敏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發出通報,新余礦業紀委針對發生在紀檢監察干部內部的案件高度重視,紀委書記計爰啟同志召集公司紀委、監察部、審計部全體人員展開座談討論,要求廣大紀檢監察干部學思踐悟,磨煉黨性心性,把忠誠、干凈、擔當的要求落實到思想、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要求紀檢監察審計的干部要抵得住誘惑、經得起考驗,要心存敬畏和戒懼,審慎對待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保持對“被圍獵”風險的高度警惕,在忠誠上做老實人,在擔當上敢于履職,在干凈上公私分明。要求紀檢干部要帶頭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帶頭執行省能源集團20條禁令,帶頭執行新余礦業公司落實中央八項規定41條,帶頭執行年初公司工作會提出的“六不準六嚴格”,以“三嚴三實”從嚴要求、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堅決防止出現“燈下黑”。
公司所屬設紀委的六個煤礦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相繼展開了一輪警示教育活動。大家一致認為,楊森林、謝克敏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給紀檢監察干部敲響了警鐘,作為紀檢監察干部:一要自覺主動、嚴格把自身置于組織和群眾監督之下;二要心存敬畏和戒懼,審慎對待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三要認真履職盡責,敢于擔當、敢于監督、敢于負責。